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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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研究生(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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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级研究生(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2015级研究生需于2018年4月3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质安学院研究生预答辩由各研究所组织完成。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二)已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或专利等科研业绩达到学校和学科预答辩的基本要求(学校预答辩科研业绩要求见附件1),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科研业绩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完成学位论文全文撰写工作,并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

(四)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工作安排

(一)上交材料:3月23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科研业绩(已登记的业绩不需重复登记),提交预答辩申请和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情况表》、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和科研业绩纸质版、毕业论文格式自查表(附件3)。学院审核研究生预答辩资格。(科研业绩提供材料:录用尚未发表论文提供录用稿件、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复印件;公开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供公开证明材料,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页复印件,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及申请人信息页。)

(二)预答辩组织:

1.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研究所负责组织,预答辩时间为3月26日-4月4日。研究所成立5-7人的预答辩委员会,设组长1名,秘书1名。应尽量让参加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的成员出席预答辩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应邀请企业导师参加。

2. 研究生陈述20分钟,简要介绍学位论文,重点说明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介绍专业实践情况;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其他与会师生提问,研究生回答,时间为15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创新成果、创新水平以及论文工作量等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并填入《预答辩评分表》,全部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为预答辩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预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根据考核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研究生登录系统填写考核组的建议及修改情况。预答辩不合格的研究生,应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学位论文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可再次申请下批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各研究所4月5日前将研究生预答辩和工程实践考核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学院汇总《预答辩成绩汇总表》、《预答辩情况表》和预答辩通过者的科研业绩纸质材料等材料,并按要求上交学校研究生部。

三、机检安排

通过预答辩研究生4月9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完成机检论文提交并导师审核。注意:机检论文内容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5-盲审封面格式,其中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部统一填写)、中英文摘要、目录、图表清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论文页眉改为"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其他内容格式参见学校文件《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论文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判断出论文来源的信息,科研业绩成果可以在论文每章小结中体现。机检论文用于盲审,请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上传。逾期未完成提交和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检,延入下一批。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8年3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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