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将于2025年5月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由各研究所负责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学术型研究生:5月16日前,研究生提交《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提交学术讲座卡及学术报告,导师考核打分。研究生到研究生系统中提交中期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参加中期答辩。5月16日下班前,《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讲座卡及学术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系统下载)纸质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前需完成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考核,并在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并于5月15日前完成导师审核。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中期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参加中期答辩。《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系统下载)、《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系统下载)纸质材料和学院讲座卡于5月16日下班前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三、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1、检查内容:研究生论文研究工作态度、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论文工作进度安排等,重点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硬件装置不便携带可提供照片或视频,专业型研究生需同时介绍专业实践进展情况。
2、检查方式:现场答辩。各研究所组织检查小组并于5月15日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中期检查答辩会时间安排在5月19日-30日。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度、科研进展等情况,经全面考察后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填入《2023级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次中期检查参加人数的20%;实行末位不通过制度,不合格比例不少于本次中期检查参加人数的15%。
(二)答辩结束后,各研究所5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成绩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通过中期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系统上传修改后的《中期检查表》并提交检查组建议及修改情况。班长收取《中期检查表》(双面打印)、《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情况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6月5日提交学院办公室。
(三)中期检查结果处理:检查合格者,继续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不合格者,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整改完成后经本人申请,导师、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在1个月后重新参加中期检查并提交《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至学院。通过考核者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但要适当延迟答辩时间。复查仍未通过考核者,由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是否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按《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能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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