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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申领自主创业接收函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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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该手续仅限在杭市区创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


    一、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公共网上注册创办企业信息(请留意填写“大学生创业”板块内的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通过认证。

    二、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公共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毕业生就业信息预登记,选择毕业生快速通道中的“申请自主创业接收函”,根据页面要求如实填写表单并选择单位。
    三、领取《接收函》
    1、现场申请:凭空白的《就业协议书》、五证合一的信用证到相应的人才机构领取《接收函》。
    2、网上申请:
    (1)通过实名认证,上传身份证和五证合一的信用证或通过“档案转入”智能问答(快速通道关闭时)进入网上签约页面,待相应档案归属人才机构审核后(一般为三个工作日),登录网站自行打印《接收函》。
    (2)如网上申请已审核通过,也可凭身份证和五证合一的信用证到市区各人才机构领取《接收函》。
    四、凭《接收函》回学校开具《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说明:
    1、《就业协议书》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为一式三份。各省市教育部门下发的《就业协议书》版本不一,具体名称、份数也各不一样,在此统称《就业协议书》。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手续均须凭全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办理。
    2、《接收函》无如特殊说明,特指《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Ab类》。
    3、《报到证》指《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说明,办理手续时均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4、
杭州市各人才机构联系地址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电话:0571-85167766

(更新于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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