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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及负责人选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作者:能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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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学校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背景下,学院拟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并面向全院教师公开选聘内设机构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

  学院内设机构包括:3个研究所(能源动力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安全工程研究所)和1个实验中心等。每个研究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实验中心设置主任1名。

另外,设置实践教学主管1名。

二、岗位职责

  研究所所长:全面负责研究所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要求高级职称以上。

  研究所副所长A:兼任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负责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国际化等工作。

  研究所副所长B:兼任专业负责人,负责本科生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研究所副所长C:负责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学生竞赛、科研等工作。

  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和建设工作。

  实践教学主管:全面负责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拟参聘人员请认真填写《能安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并在4月16日之前提交到学院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所有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待遇参考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分配实施办法(待教代会通过后发文),并根据学院年终财政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综合评定后发放。

  3、选聘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者意见建议可以向学院办公室或学院纪委书面反映。联系电话:87676226、87676223。


能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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