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陈永良

    副组长:汪素霞、王强

      员:杨其华、王小丹、黄铁群、徐立恒

      书:安琰 

        2、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2)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准拟录取名单

    3)协调监督学院复试工作

二、复试面试小组成员遴选原则及成员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院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面试。

    考生按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每组有5名研究生导师,并设1个秘书。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差额比例及分组原则

    复试条件: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

    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公布。

    考生按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

四、面试程序及内容

    1、面试程序

    1)考生提前到面试考场外,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由秘书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进入面试考场,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

    3)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结束,考生离开面试考区。

    2、面试内容

    1)外语口语面试内容

    考生用外语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特长和报考本校愿望;面试教师外语提问,考生回答。

    2专业综合面试

    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思想和治学态度;考查考生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评判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

    复试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给出专业综合面试得分和外语口语测试得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秘书统计考生的复试面试各门成绩平均分。

五、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标准试题库建设情况

    不设题库。

六、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计算规则

    1、复试总成绩300分,其中笔试100分,学院面试200分(外语口语6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2、外语口语(60分)

    1)考生用外语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特长和报考本校愿望,30分;

    2)面试教师外语提问,30分。

    3、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1)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思想和治学态度,80分;

    2)考生对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40分;

    3)评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20分。

    4、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七、争议考生是否拟录取的裁定规则

    复试成绩排序的顺序是先一志愿后调剂生源,即一志愿考生排在前面,调剂考生排在之后。参考考生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按照排序结果按招生指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有争议考生是否拟录取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决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和解释。

八、导师——研究生双选办法

    研究生复试录取结束后,学院组织研究生与指导老师双选会,参会人员为研究生新生和具有201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

    双选会内容:

    1、导师自我介绍:每人5分钟,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学术特色、专长及对学生的要求和承诺等;每位导师介绍后,学生可提问。

    2、研究生自我介绍:每人5-8分钟,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个人专长、毕业设计内容和感兴趣的研究内容等。

    3、研究生、导师沟通。

    4、研究生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导师根据原申报名额上限确定研究生并签字,指导关系确定。暂未确定指导关系的研究生将由学院统筹安排。


上一条:关于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