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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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研究生(春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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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2014级研究生(春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2016年11月13日前需完成预答辩工作,现将预答辩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二)已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或专利等科研业绩达到学校和学科预答辩的基本要求(学校预答辩科研业绩要求见附件1),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科研业绩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完成学位论文全文撰写工作,并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件2)。

(四)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10月30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科研业绩(已登记的业绩不需重复登记),提交预答辩申请和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情况表》、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科研业绩纸质版交仰仪中楼506。学院将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预答辩资格。(科研业绩提供材料:录用尚未发表论文提供录用稿件、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复印件;公开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供公开证明材料,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页复印件。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预答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根据考核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研究生登录系统填写考核组的建议及修改情况。

(四)学院汇总《预答辩成绩汇总表》、《预答辩情况表》和预答辩通过者的科研业绩纸质,并按要求上交学校研究生部。

三、机检、盲审工作具体安排

详见10月21日研究生部通知(http://10.252.0.97/yjsy/detail-103448.jspx)。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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