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制订了《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内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28日至11月29日。凡对该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安老师,地点:仰仪中楼506室,电话:87676226。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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